小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須知
處理2022/2023年度小一學位申請表程序
(一) 核對資料及收取文件:
文件〔1〕:香港出生證明書 (核對正本、收取影印本)
- 兒童必須於2016年12月31日或以前出生。
- ﹝2017年1月1日或以後出生的兒童並未足齡入學。﹞
- 學生姓名、出生日期、出生證書編號必須與證書所載相同。
- 如出生證明書註有「Not Established」、「未確定」字樣,則須檢核及收取有效旅行證件影印本或在港居留許可證影印本或單程證影印本。
文件〔2〕:地址證明如水/電費單 (核對正本、收取影印本)
- 地址證明文件上的姓名須與申請表上的家長姓名相同,如不相同,須另交有效證明文件。
- 可接受的地址證明包括:已蓋釐印租約、差餉單、公屋租約、水/電/煤氣/住宅電話收費單等。
文件〔3〕:家長/監護人身份證 (核對正本)
- 家長若委託他人交表,則須收取來人帶同的家長/監護人身份證影印本及授權書。
文件〔4及5〕:學生手冊 +兄/姊香港出生證明書(核對正本、收取影印本)
- 若填報兄/姊在本校就讀,核對兄/姊出生證明書及學生手冊的正本及收取影印本。
文件〔6及7〕:畢業證書+兄/姊香港出生證明書(核對正本、收取影印本)
- 若填報兄/姊/父/母在本校畢業,核對兄/姊出生證明書及兄/姊/家長畢業證書的正本及收取影印本。
(二) 常見問題:
(1)住址證明
- ☒ 不接納稅單、手提電話及銀行賬單等居住證明。
- ☑ 住址證明屬於親屬,例如:外婆,申請者三代同住,則須夾附申請者母親的出生證明書以作證明。
- ☑ 委託監護人代申請小一入學,須收取申請者父母身分證副本。
- ☑住址證明不足,例如:只有手寫租單,請家長到民政事務處宣誓並補交宣誓證明予校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