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級
分班原則
小一至小二
平均分班
小三
按上年度第三學段評估成績分班
小四至小六
按上年度第三學段評估成績分班中、英、數按能力分組教學
本校四至六年級按能力分班教學(A班及B班),四至六年級在中、英、數三科分為三組(A組、B1組、B2組),讓教師能適切地針對學生的學習需求,務求做到「拔尖、補底、提中」。
學與教 Learning and Teaching
課程特色
學科園地
英文科
家課及評估政策
學習支援
自學天地